数据规范化规则

1. 系统会自动对:电话、传真、手机、邮箱、网址四类字段的值进行格式规范化
2. 电话和传真系统统一格式为:区号-固话号码,如010-82828282;
3. 非中国大陆的电话和手机,可以导入“国际电话”和“国际手机”类型的字段中;
4. Email只支持导入标准的邮箱格式;

数据查重规则

查重在数据导入时完成
公司:

公司名长度超过10个字符的,视为有效,参与查重;
公司名十个字以下且相同的,加入一个判定条件,即
公司电话相同,或者传真相同,或者地址相同(地址必须超过15个字) 则判定为同一公司

电话、传真:

规范化为:010-52868548;
规范后,传真 字段超过11个字符的,视为有效,参与查重,

地址:

地址长度超过15个字符的,视为有效,参与查重;

联系人在姓名相同的前提下,手机、Email、电话、传真、地址、公司,这六个条件,有一个相同,即认为是同人。
作者:admin  创建时间:2021-09-28 06:02
最后编辑:admin  更新时间:2025-05-08 11:13